关于对团体标准《青岛市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防灾减灾安全改造技术标准》进行发布前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我会组织的《既有建筑保温与防潮性能提升评价标准》编制及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予以发布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起至7月1日止。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单位,对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931913, 联系人:许萌,电子邮箱:qkxmsc@126.com,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附:《既有建筑保温与防潮性能提升评价标准》(公示稿).pdf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