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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勘察设计协关于组织开展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工程设计有关单位:近期拟按照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指引》要求,组织开展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关于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推动数字设计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积极总结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战成效,推出一批BIM技术高水平应用设计企业,为全省设计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新思路。二、评价对象凡注册地在青岛,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设计单位均可申报。三、组织实施根据《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指引》(附件1,简称《指引》,下同)相关要求,按照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反馈三个工作阶段进行。1.自主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设计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指引》要求提交《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简称《申请书》,下同)、相应证明材料以及答辩PPT。设计单位关于本单位BIM应用成熟度评价的自检和赋分情况须在《申请书》中予以体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纸质件各一式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7月30日前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同步发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kxmsc@126.com)。2.专家评价。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成立设计单位BIM技术应用成熟度评价专家组,按照《指引》相关要求,对设计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支撑证明材料进行评价。评价设立答辩环节,由设计单位进行答辩汇报,并对评价组专家关于《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提出的疑问进行阐释说明。3.结果反馈。评价专家组按照《指引》规则计算得出评价分数,确定成熟度等级。由青岛市勘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