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
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10个月来,得到了各有关单位(本系统纳入考核的范围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专业类资质,建筑行业、市政行业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含外地入青单位)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系统运行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弄清考核的具体办法和系统运行的有关要求。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现已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办理(详见本网10月12日通知)。本地企业的市内三区项目和外地企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按照合同备案的有关要求在诚信考核管理系统录入项目合同备案信息提交审核,并在大厅现场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后,由主管部门为企业加分;申请外地项目业绩加分的,由企业登录诚信考核管理系统,录入项目信息提交审核后,持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到现场审查确认。地点青岛勘察设计协会102室(勘察)、103室(设计),联系电话分别为88950110、88950292。
三、请抓紧时间将审核退回的企业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按照退回“操作记录”中所提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完成后及时提交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后,请联系工作人员“解锁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联系电话85916554、85766180。
五、企业申请良好行为加分、个人申请良好行为记录(限本年度良好行为),需由企业录入良好行为相关信息,上报审核,并持获奖证书或良好行为证明材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到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联系电话88950298。
五、请妥善保管密码锁,丢失和损坏的单位需自费购买,联系电话88950298。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