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 HOT INFORMATION More
1
2019 - 07 - 26
7月15日至20日,第29届国际制图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共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人参加,中国测绘学会牵头全国行业和高校学术机构近百人参会。会议期间共举办40余场高水平学术交流,展览展示了当今国际制图界最高水平的地图作品,并组织对世界各地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了评比。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作为中国地图文化创意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组织中国地图出版社、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重庆市勘测院、贵州省第三测绘院、内蒙古地图院等联盟单位搭建了整个展示区域内面积最大、最有特色的展区。 琳琅满目富有中国特色的地图文化产品,吸引了包括国际制图协会主席Menno-JanKraak、副主席David Forrest、中国科学院院士叶嘉安等专家和同行驻足参观,参观者对我国地图发展充分肯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并给予高度评价。 本次大会共有数十个国家的数百件作品参加挂图、航海图、地图集、电子图、教育、其他以及芭芭拉.佩什尼克世界儿童地图共七大类别的竞赛。中国共选送了22件作品,角逐各类奖项,最终收获了6项大奖,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独揽了3项大奖。其中“水韵姑苏—现代抽象水墨MR互动地图”获最受观众喜爱作品特别奖(全场唯一的公众投票奖),并荣获电子图类三等奖;“大沽河河口湿地生态区图”荣获挂图类专家评审二等奖。    在此次活动中,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组织产业...
2
2022 - 03 - 21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山东省作为全国“一省两市”试点,按照全国部署要求应于2月底前完成省级质检任务。市住建局将市内三区列为第一批上交成果的区域,要求1月20日将数据提交至省级入库,青岛市勘测院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李琳、杨震、王超、王刚、侯安业等同志全力保障,克服系统质检项调整、系统不断升级等困难,不负众望、加班加点、通宵轮班作业,完成数据整合、质量提升和各级检查,按期顺利通过质检程序提交数据。市勘测院作为黄岛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技术服务质检单位,应区住建局紧急要求,克服春节假期、工作量大的困难,连夜开展技术培训、周密部署任务,上到院领导,下到一线职工,全院工作一盘棋协同攻坚,如期完成任务!在莱西市质检工作中,市勘测院项目组高标准严控数据质量,在我市外围区市中率先完成省级数据汇交、修改、质检,成为唯一一个提前完成普查任务的项目组,做到了让领导省心、让甲方安心,进一步彰显了“精勘准测慧城市”的品牌形象。在省级数据汇交中,市勘测院按要求帮助莱西市另一家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质检和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其完成汇交。宿裕、马赶、韦铖、李祥、张鹏等项目组成员群策群力,克服当地突发疫情的影响,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十几天夜以继日全力开展工作,最终顺利完成任务,得到省市住建部门领导的高度评价。与此同时,某公司因技术能力较弱无法完成平度市数据汇交,影响了全省工...
3
2019 - 09 - 02
我市成功组织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日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会、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承办的全市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顺利落下帷幕,全市多家园林景观设计单位经过单位选拔后,共有42名设计师参加了全市竞赛。通过基础理论及快题考试,共有12名参赛设计师分获一、二、三等奖。获奖设计师还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代表青岛市参加全省竞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来高度重视全市工程设计水平提升,通过采取行业评优、学术竞赛等不同方式,大力营造争优创优氛围,培养树立精品意识。市勘察设计协会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则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市勘察设计协会在本次竞赛的组织过程中,通过基础专业知识理论和手绘快题的题目设计,鼓励广大设计师关注打造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力,得到了参赛单位和选手的一致好评。
4
2023 - 07 - 0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会    7月5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设计人员能力提升第三场培训会,会议设置市内三区会场、各区市会场,以及企业会场共12个会场。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观看了全国勘察设计大师任庆英《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山东省建筑设计大师《建筑设计碳排放计算导则》解读相关视频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次能力提升培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参训人员受益匪浅。本次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旨在提高工程设计整体水平、造就更多大师、青年人才和卓越工程师等优秀人员而实施的,共分8个专题,含盖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师负责制、抗震技术应用、BIM技术应用、勘察管理信息化等内容。下步,将继续按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后续培训工作,为设计人员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5
2019 - 09 - 16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中勇夺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园林景观设计创意职业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三等奖六项、团体奖两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隋龙、青岛境语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辛哲、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勇晨三人获得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隋龙、辛哲还将推荐参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劳动奖章。本次竞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现了我市勘察设计单位内注重作品质量、创造业内精品的行业氛围。市勘察设计协会将继续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努力搭建行业技术进步平台,一方面,通过坚持组织大师讲座活动,积极开拓广大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和视野,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广大设计师基础知识和技能。力争使我市的勘察设计水平迈上更高台阶。
6
2024 - 09 - 14
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9月13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青岛邮电部疗养院举行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成立暨企业风险管理讲座活动。来自我市勘察设计单位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执法协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领导一起为调解中心揭牌,标志着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民事纠纷调解协调中心正式成立。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调解中心副主任陆涛共同为首批调解员颁发了聘书。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贵成在主持会议时,首先对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 “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进行了宣贯,并在代表调解中心表态发言时表示,调解中心的工作对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来说,是协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的一个新起点,也是更加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履行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考验,调解中心将在今后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服务理念,全力做好机制建设、政策宣传、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模式探索等工作,努力为建设行业的规范化提供专业咨询,降低付诸仲裁、诉讼的工程争议纠纷数量,节约行政资源,为行业的平稳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汪青松在讲话中...
7
2019 - 11 - 05
精准扶贫,你我同行——协会荣获全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要求,全市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取得决定性成果,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2019年10月,青岛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对40个先进集体及1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会荣获“2018年度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会坚持以“桥梁、纽带、服务、自律”的工作理念,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努力推动行业自律和技术进步,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把握自身作为行业组织的特点,明确提出协会应“自觉履行社会或行业公益活动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帮扶资金,参与了多个帮扶项目和对口扶贫村镇的脱贫攻坚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下一步,协会将以荣誉作为激励的力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党委的相关决策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强化机制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发挥一个行业组织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应有作用。 (2019年10月,中共青岛市纪委派驻西庄村第一书记、中共莱西市沽河街道西庄村支部委员会向我协会送上锦旗)
8
2019 - 11 - 12
11月8日,青岛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第八次联席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在我市从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讨论了健全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数字化审查的工作措施、近期审查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并就行业关心的事项进行了研讨。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
9
2019 - 11 - 25
我市选手在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取得佳绩近日,由山东省建设工会、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举办的“山东省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圆满落下帷幕。我市参赛人员经奋勇拼搏,共取得了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七项、团体奖二项的优异成绩。其中,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蔡宜君获得一等奖、中青建安集团胡杨、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张冬雪获得二等奖、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宋维泽等七人获得三等奖。由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青建安建设集团、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青岛一队、青岛三队分别荣获团队奖。近年来,我会积极致力于全市建筑领域BIM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BIM技术应用,积极协助各单位申报BIM技术应用的国家、省级相关比赛。先后有多家企业先后获得省级BIM技术应用比赛奖项,为加快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BIM技术推广应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最新资讯 / NEW INFORMATION More
2
2019 - 08 - 30
关于催报8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8月30日14: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9年8月份月报数据。名单在附件,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9月5日12: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各有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二、综合平台报送。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采取综合平台报送,即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综合平台全面准确报送数据。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和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等工作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5931913。2019年8月30日  附件:截...
3
2019 - 11 - 01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青勘设协字[2019]12号关于公布青岛市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选拔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青岛市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选拔赛的通知》(青勘设协字[2019]11号)文件精神,我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了本次比赛。本次比赛我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积极参与,各参赛人员经单位选拔、基础理论及快题考试后,由专家组对现场快题进行综合打分,并结合基础理论成绩综合评分,共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结果已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各单位无异议反映。现予以公布确认。 附件:青岛市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选拔赛获奖名单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19年10月31日   青岛市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技能选拔赛获奖名单 奖次姓名工作单位一等奖闫丽娜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宋维泽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二等奖胡杨中青建安建设集团张冬雪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曹庆方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刘文卓中青建安建设集团三等奖宋永健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岳巍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蔡宜君青岛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张钧茗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王宁中青建安建设集团薛亮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4
2020 - 01 - 15
砥砺前行,共话丰硕成果凝心聚力,争创新的佳绩1月10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暨施工图审查公司2019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在协会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协会及施工图审查公司2019年度工作开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协会副秘书长赵星主持了会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管理处袁孟河处长应邀出席了会议。潘贵成秘书长在协会年度工作报告中,对协会过去一年在规范办会、自身建设、行业技术交流、宣优创优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指出协会2019年度分获全国优秀协会、全市脱贫攻坚和扶贫协作先进集体荣誉,是依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以及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的结果,2020年协会将继续深入开展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学习,规范会员管理,坚持走专业化办会方向,努力创新搭建行业技术交流大平台,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强化行业精品意识,加强行业协会宣传平台建设,并切实发挥好协会反应诉求的桥梁纽带作用。施工图审查公司王宇总经理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9年施工图审查公司坚持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公司化转型后的管理全面提升、市场经营取得较大成效,有效地发挥了施工图审查在质量把关服务项目建设的积极作用,2020年公司将面对审图政策的不确定性及外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继续转变工作理念,努力...
5
2020 - 03 - 27
关于青岛市2019年度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各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勘设协字[2020]1号),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申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评审。通过审核、汇总、综合评分共评出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23家,优秀企业管理者23名,先进工作者20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企业或个人对本结果有疑义,均可向市勘察设计协会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0532-85931913。   附件: 青岛市2019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9年度青岛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管理者、先进工作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7
2020 - 11 - 05
各会员单位:为加强协会和会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开展会员服务,并做好换届筹备工作,秘书处正在开展会员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请按照表格内容认真核对并填写附件表格,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会员信息填报表电子邮件反馈至秘书处。感谢广大会员给予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特此通知。联系人:王一斐  0532-88950288许  萌  0532-85931913邮  箱:  qkxmsc@126.com附  件: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信息登记表                           2020 年11月4日附件: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核实登记表.docx
8
2021 - 04 - 16
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通知》,现开始组织2021年度优秀QC小组(勘察设计)评选工作。各单位请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报送至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我会将对所报项目进行汇总评选后,择优报至省协会参加评奖。另,根据省协会要求,本次评奖需为省协会会员单位方可参评,请各单位提前准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地点;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215室联系人:许萌  85931913         附件:《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 (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通知》.pdf       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 (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通知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
9
2021 - 06 - 16
关于报送参加《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的通知》(鲁设协发〔2021〕3号)要求,凡是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会员且项目在我市2019年度、2021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均符合报送条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按照申报要求准备项目材料,具体如下:一、认真填报《2021年山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申报项目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16日17:00前,将扫描版发至协会邮箱xhjszxb@163.com。二、请按照鲁设协发〔2021〕3号文件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市勘察设计协会,由我会统一汇总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宁夏路288号(市南区软件园)1号楼甲215室。 联系人:许萌,电话:85931913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成果竞赛的通知》          链接:http://www.sd...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More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8950272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 2018-05-21
浏览次数: 13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 前期保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第二十二条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第二十三条 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聘请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和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所需费用向本级财政申请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单位和个人的处罚信息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提供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的;

  (三)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的;

  (五)未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第三十条 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设计单位未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一)未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的;

  (二)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的。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

  (二)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按照本规定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

  (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的;

  (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三十六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本规定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未要求其整改或者停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未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

  (二)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   

  (三)未按照本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第三十八条 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

  (三)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

  (四)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所属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相关推荐:
2025 . 06 . 19
关于受理全省建设建材系统 QC小组成果竞赛-勘察设计 QC小组成果赛道竞赛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现已开始组织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成果竞赛评选工作。现将竞赛文件转发给各单位,同时受理我市的竞赛申报工作。请各会员单位根据竞赛要求将材料报送至我会,由我会汇总初评后,择优参加全省竞赛。报送地点: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215室。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星  许萌,联系电话:85931913 。          附: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建材系统 QC小组成果竞赛-勘察设计 QC小组成果赛道竞赛方案的通知.rar                  2025年6月18日
2025 . 06 . 10
关于组织报送参加《山东省2025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山东省建设建材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活动方案》(鲁设协发〔2025〕2号)要求,由我会组织青岛市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范围为青岛市202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综合类、专项类项目。2、同一项目只能选择综合奖和专项奖中的最多一个类别或者专项奖最多两个类别,不得多申报。3、申报省优项目参与人员信息应与申报市优时一致,若不一致时协会将不予以受理。二、申报方式1、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17:00提前将­附件1(2025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申报项目信息表)发至邮箱qkxmsc@126.com。2、各单位严格按省协会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电子版材料,于6月24日17:00前报送至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区软件园)1号楼甲101室(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3、联系人: 许萌 电话:85931913三、其他请各申报单位提交材料前,认真对照省协会文件,自行确认省协会会员身份及其他相关要求,确保材料顺利报送。          附:《关于开展2025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活动方案》    附件:2025年度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竞赛活动方案.pdf附件1-5.zip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25年6月10日
2025 . 06 . 06
关于召开全市住宅设计标准宣贯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建筑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专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好房子”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部署要求,推动《住宅项目规范》《住宅设计标准》落地实施,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规范勘察设计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决定召开全市住宅设计标准宣贯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二)《住宅设计标准》DB37/T 5323-2025;(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本次培训由青岛市《住宅设计标准》宣贯培训师资库专家主讲。二、会议时间本次培训会议分专业召开,时间安排如下:建筑专业: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设备专业(水暖电):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三、参会方式本次培训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主会场线下会议:设在青岛德才中房设计院大厦 11 楼会议室(海尔产业园内,崂山区海尔路 1 号丁 6 号楼)。分会场线上会议: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置分会场,参与方式如下:建筑专业:腾讯会议670-679-472参会人员点击下方链接加入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dm/oIX7xtr62KM3设备专业:腾讯会议348-646-875参会人员点击下方链接加入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dm/dMoliUQPJcbK四、参加范围1、各区(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人员;2、全市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3、青岛理工大学规划与建筑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学院等相关院校专业师生。五、参会要求1、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参加线下主会场会议,并组织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