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 / HOT INFORMATION More
1
2020 - 03 - 23
...


2020年3月20日下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召开了2020年度第一次理事会,共有38位理事出席会议。会议首先通报行业及协会在防控疫情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自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带领广大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部署,通过发起联合倡议、组织慈善捐款、陪同走访考察、开展行业调研等形式,积极联合行业企业共同抗击疫情,抓好复工复产。会议就“建筑文化创新周暨第三届中德历史城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青岛论坛”、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以及探索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国健康大会”三项当前重点推进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要求向理事进行了通报。    会议最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减半收取2020年度会费议案》、《关于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有关事项》两个会议提案,决定对2020年度会员会费进行减半征收,以帮助广大会员单位携手共同应对当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发展压力,并同意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购青岛鼎汇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
2020 - 03 - 23
...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影响,为了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帮助会员单位坚持不懈抓防控,同时积极复工复产抓经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张萍、秘书长潘贵成先后于3月11日、3月18日陪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波副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来到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营业务开展情况。 此次调研重点了解了三家企业疫情防控预案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实行、防控用品储备以及企业自发开展的慈善捐助情况后。刘波副局长表示,当前我们的防控意识以及各项防控举措要做到半点不松懈,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调研还就企业在当前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困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建议、本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走出去发展等等议题,与三家公司同志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深入了解会员单位实际运营情况及围绕协会发展工作中的问题、需求,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寻下一步工作的新模式,切实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协会共享平台发展,更好为会员服务。
3
2020 - 08 - 11
...


张萍理事长陪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赴陇南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携手决战决胜脱贫攻坚,7月28日至29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张萍理事长陪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波、局办公室主任于军等一行,赴甘肃省陇南市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青建集团、中青建安、海川集团等企业主要负责人也一同参加有关调研和联席会议。7月28日,青岛-陇南住建系统召开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座谈会上,会上双方就陇南住建领域脱贫攻坚和城镇建设工作开展进行深入会谈,希望以青岛-陇南住建领域扶贫协作为契机,广泛学习借鉴青岛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全力提升陇南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张萍理事长还陪同陈勇局长一行实地走访了青岛住建系统在陇南援建的希望小学,并考察了花桥村、王坝镇何家庄村、橄榄油产业等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陇南市召开了青岛-陇南住建系统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现场签订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框架协议,举行了签约和捐赠仪式,青岛住建系统共计捐款130万元,其中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以消费扶贫的方式购买陇南价值10万元的扶贫特产。
4
2020 - 08 - 17
...


8月15日上午中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党支部在协会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支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共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始前,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唱国歌。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林婧主持并做协会党支部2020上半年度工作报告,汇报了协会党支部关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协会党支部将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全面提升工作中党员的战斗力,攻坚克难,推动党的建设和企业发展共同进步。党支部书记张萍同志就“三述”结合民主生活会,以“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为题,为大家上了一节生动的党课。这堂党课教育我们要坚守初心,做到五个方面不动摇。每一名共产党都有责任、有义务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从建设家乡做起,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洪流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同时也对协会、公司的工作提出了高效、主动、激情、团结的具体要求,希望全体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再立新功。党课结束后,支部党委及公司高层进行“三述”,每位党员同志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最后,全体人员重温入党誓词。本次民主生活会,是协会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和住建局机关党委2020年度“三述”工作有关安排召开的,把“三述”作为支部“三会一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就住建局党组关于 “燃烧激情、建功青岛”进行了专题讨论。协会党支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把“三述”活动引向深入,与实际...
5
2020 - 09 - 23
...


9月19日上午,中建八局四公司设计管理研究院揭牌仪式在青岛中建大厦举行。张萍理事长、潘贵成秘书长陪同市住建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一同应邀出席仪式。中建八局四公司总工程师叩殿强、副总工程师兼设计管理研究院院长卢宁分别就设计管理研究院成立的目的、发展愿景等做了发言。市住建局勘察设计处于周军处长对中建八局四公司设计管理研究院揭牌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四公司设计管理研究院的成立将为青岛市勘察设计领域注入新的发展活力,也为八局四公司积极探索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据悉,中建八局四公司设计管理研究院是在中建八局四公司推动2020全公司EPC工程总承包管理的体系建设年背景下筹备成立的,是四公司在“两个典范”“三年再造”“四更发展”的宏伟进程中又一项极具战略意义的重要决策。成立设计管理研究院将逐步实现中建八局四公司业务去粗取精、精益求精的协调发展,以设计管理支撑施工精益求精,实现设计施工深度融合,打造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致力打造成为“特色鲜明、中建著名、行业知名”的总承包设计院。
6
2021 - 06 - 25
...


6月21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副局长刘波带队调研走访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协调解决行业协会、企业当前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在市勘察设计协会、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公司,陈勇详细了解了当前图纸报审、项目评优、深基坑设计评审等服务企业的工作流程及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市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兼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公司董事长张萍详细汇报了协会、审图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并就当前内部改革主要思路和措施进行了系统汇报。在座谈过程中,陈勇首先对市勘察设计协会及审图公司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多年来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审图公司能够始终坚持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在引领行业发展、开展质量把关、热心社会公益等方面,都发挥出突出作用。陈勇强调,既要肯定成绩,更要直面问题。随着当前行业发展形势持续变化、施工图审查政策不断调整,无论是协会工作,还是施工图审查业务,都面临着转型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迫切任务。他指出,协会及审图公司当前的改革发展工作,主要应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坚定信心,强化团队建设,大力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思想力;二是突出优势,强化品牌建设,突出当前协会、审图公司在平台建设、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打造自身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实力;三是创新引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针对改革所面对的重点难点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要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
7
2021 - 07 - 20
...


7月16日上午,2021山东(青岛)宜居博览会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本次博览会由青岛市人民政府主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等承办。会展包括勘察设计、开发建设、社区配套、智能家居、物业服务、绿色出行、城乡融合等七大板块,系统、立体、多维诠释宜居理念,展示岛城住建成就,展现出住建系统和住建人“住建为民,情满城乡”的初心情怀。工程勘察设计板块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青岛腾远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青岛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承办,以“光影建筑雕刻百年时光”为线索,通过纵览、成长、腾飞和杨帆四个板块回顾青岛的城市发展、变迁历程,通过一系列勘察设计成果,展示了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由小变大,工程勘察设计技术由人工到信息化技术的飞跃发展历程,更充分体现了勘察设计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和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宜居青岛的时代需求而付出的智慧和汗水。本届宜居博览会展会面向社会开放到7月18日,期间还将举办多场分论坛活动,从城市发展理念、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新城建、新材料、新技术等多个角度进行研讨与分享,共谋宜...
8
2019 - 07 - 25
...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纪要 2019年7月22日,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海情大酒店召开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按照《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规定,本次大会应到144人,实到128人,参会人数符合章程要求。大会首先听取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及《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举手方式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章程修改说明》、《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说明》、《关于增补常务理事单位的提案(草案)》、《关于吸收新会员单位的决定(草案)》、《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项提案文件。会议审议确定:一、关于协会章程的修改。章程修改工作充分结合了形势的发展和协会工作分工和实际要求,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以及我会工作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确保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在文字表述上更加准确和规范,修改后的章程为九章五十四条。二、关于会费标准的调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特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会费设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普通会员单位4个标准档收取,分别按照副理事长单...
9
2021 - 09 - 07
...


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部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党支部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张萍主持,局机关党委孙来烈同志列席指导。会议前期,支部党员围绕指定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自学,支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党员与党员之间一对一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坦诚交流,对支部工作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为开好本次会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分为三部分、四场次进行。第一部分为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全体支部委员进行检视、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部分为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张萍同志报告支部上半年工作情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并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对照检视。第三部分为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全体党员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职责,逐一查找差距和不足,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查找问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局机关党委孙来烈同志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下一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党支部将以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创新实践,在工作中践行...
最新资讯 / NEW INFORMATION More
2
2019 - 08 - 06
...


报到通知书各参会单位代表:欢迎您参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解析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报到事宜告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报到时间:8月15日报到(下午13:00后在青岛致远楼宾馆大厅开始报到或者16日早上8:30左右在培训上课地点门口报到)  培训时间:8月16日全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8月17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上课地点:青岛致远楼宾馆会议厅 (青岛市南区珠海路1号 ;电话:0532-85967888  )住宿费:480元/人/间(因15号青岛致远楼宾馆满房,15号需要住宿的学员入住与青岛致远楼宾馆同一大院的另一酒店,16号住青岛致远楼宾馆420元/人/间,都含双早;因青岛旅游旺季,需要住宿的学员提前联系老师吴杰13146072947预留,不提前电话预留房间的学员我们不确保有房间,谢谢!)二、主讲专家(已确定)马  恒——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原处长,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修订版)主要编制组成员。三、其他事项:费用260元/人(含资料费、文具、场地费用),回执表已注明住宿的学员房...
3
2019 - 09 - 30
...


关于催报9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9月30日14: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9年9月份月报数据。名单在附件,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0月8日11: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各有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二、综合平台报送。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采取综合平台报送,即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综合平台全面准确报送数据。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和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等工作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5931913。 2019年9月30日附件:截止9月30日未按要求报送...
4
2019 - 12 - 05
...


11月30日,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青岛市城乡规划协(学)会、中德生态园可持续发展联盟联合主办,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办的“城市之美”系列学术活动——“设计赋能城市发展”主题论坛在青岛理工大学学术报告厅举办。300余名行业内的专家学者、设计同仁以及高校学生等,共同见证了这场高水准的学术论坛。本次论坛活动以“设计营造城市魅力、设计塑造城市未来”为主旨,深入探讨如何通过设计创新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宜居的未来城市愿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市规划学会、市土木建筑学会、青岛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政府以及行业、高校、设计机构有关领导和专家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秘书长汪祖进在致辞中提出:“面向未来,建筑设计如何高质量的服务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宜居的未来城市愿景,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在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新时代,新型城市建设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强调产城人文的有机结合,强调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其核心在于城市发展的动力正在转变,主要体现在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产业设计和结构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乐常在致辞中表示,“如今的青岛,正在努力推进“国际化+”行动计划,产业半径向全球延伸,谋划的未来也充满着国际元素。青岛将以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
5
2020 - 03 - 03
...


关于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通讯员的招募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的信息交流和新闻宣传工作,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和宣传会员单位的突出事迹、技术成果、先进经验,致力服务行业的改革、发展和创新,现向广大会员单位招募通讯员,每单位仅限一名(具体要求详见《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通讯员管理办法》)。请各会员单位于3月9日前将通讯员申报表发送至邮箱qkxmsc@126.com。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2020年3月3日附件1:青岛勘察设计协会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附件2:青岛勘察设计协会通讯员申报表.doc
6
2020 - 05 - 21
...


各有关会员单位: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476-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近年来地下空间利用问题成为了建筑行业关注的重点,地下建筑结构的抗浮问题已引起各行业的高度重视,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建筑地下结构抗浮勘察、设计、施工和检验提供依据,可有效减少建筑地下结构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抗浮技术的健康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验、检测和验收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及时掌握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同时提高基坑降水技术能力,掌握基坑降水新技术、新方法,我协会决定在线举办“《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宣贯及基坑降水技术应用”培训班,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会务承办:北京恒光联科信息咨询中心二、培训内容1.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编制概况;2. 《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主要内容;3.建筑工程抗浮疑难问题分析与探讨及工程实例;4.  基坑工程及特殊岩土层中的地下水问题及控制技术;5.  基坑工程降水与承压减压控制技术;6....
7
2020 - 08 - 17
...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日前,省住建厅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希望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个人积极申报,所在单位积极支持专家推荐工作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于8月24日(周一)12:00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处(市南区澳门路121号507房间),同时携带包含申报材料电子版的优盘,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的通知》的附件1、附件2(word格式)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版(pdf格式)。二、根据省住建厅意见,本着“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本次申报单位仅限本市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三、每位专家需附如下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高级及以上的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如有职务者提供,没有者不必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印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公示后公布为省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纳入省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同时自动纳入青岛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专家库。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的通知》(联系人:刘亚南,联系电话:0532-85065007)&#...
8
2021 - 02 - 23
...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举办“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参会,如需参会的,请根据要求自主办理。2021年2月23日           中设协字[2021] 12 号:关于举办“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岩土工程问题培训班”的通知.docx
9
2021 - 05 - 18
...


关于动员参加“2021(第五届)河湖生态论坛”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由我会参与主办的“2021(第五届)河湖生态论坛”定于2021年5月21-23日我市召开,本届论坛主要围绕河湖长制成功经验及推广、绿色河湖构建模式、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应用、智慧河湖建设、河湖生态修复技术推广、河湖生态修复工程运维、河湖生态岸线确定技术、河湖生态流量(水位) 保障技术、气候变化下的河湖管控策略、河湖最优水面确定技术、幸福河湖评价体系及应用、生态河湖建设技术及应用、河湖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生态保护及水污染防治新技术、生态边坡与滨水景观设计、人工湿地保护、河道清淤新技术及污泥处理与资源再利用等新成果展开交流。现将活动通知转发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与交流具体事宜可与会务组联系。          附:2021(第五届)河湖生态论坛活动通知.pdf2021年5月17日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More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8950272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日期: 2015-07-06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6月1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第十七条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乡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推荐:
2025 . 05 . 14
...


关于“AI、建筑防火、钢结构”案例分析、实操集中培训活动延期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提高我市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帮助工程技术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AI技术应用以及对建筑防火、钢结构等规范的认识和理解,我会原定于近期举办的“AI、建筑防火、钢结构案例分析、实操集中培训”活动,因故延期至6月中旬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组织主办单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单位:北京鹰成技术交流有限公司二、培训课题1. “AIGC建筑应用技术解析---Stable Diffusion全流程实战”,培训时间为6月9-10日,培训时长2天;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热点问题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培训时间为6月11日,培训时长1天;3. “钢结构倒塌事故分析、钢结构加固、钢结构通用规范及设计标准”,培训时间为6月14日,培训时长1天。以上培训课题培训大纲、主讲老师简介等内容详见附件2-4,各科培训地点等详细信息,请关注协会后续通知。三、参会报名及相关事项1、培训费用:“AIGC建筑应用技术解析”课程培训费为1960元/人,其他课程每门980元/人,可以根据专业选择报名,也可以一并参加,费用累计,统一由北京鹰成技术交流有限公司收取并开具发票。2、请参加培训班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于5月27日前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于协会统计。3、本次培训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在课后发放学时证明。4、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疑难问题或需解决的问题并汇总, 与参会回执一起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尹工,电话:13910227417,邮箱:2456303734@QQ.com;许萌,电话:85931913。 附件1-3、各培训课题大纲及主讲老师简介;附件 4:报名回执表.docx2025年5月13日   附件1、《AIGC建筑应用技术解析——Stable D...
2025 . 05 . 09
...


紧急通知  因5月14日下午岩土&结构技术交流活动报名火爆,会议地址改为:青岛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3号 青岛地质勘查开发局(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7楼会议室。场地停车困难,请大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联系人赵星18953216059。
2025 . 05 . 06
...


关于召开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专业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为提高我市岩土及结构技术水平,促使两个专业更加深入交流,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结构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技术交流会“学术活动,具体如下:1、会议内容:  针对前期各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岩土、结构两专业相关联的技术问题,由我市知名岩土/结构专家进行解答,并进行技术讨论。2、时间、地点:2025年5月14日(周三)14:00-17:00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208会议室3、报名方法:请填写报名表,并最晚于5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qkxmsc@126.com邮箱。(因场地有限,超场地人数后将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人员参会)4、联系人:赵星 许萌   859319135、其他:本次活动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及岩土专委会会员免费,参会人员将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发放学时证明。 2025年5月6日附件1交流技术问题汇总.pdf附件2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