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工程勘察质量的通知
青勘设协字〔2019〕7号
各工程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勘察行业自律,保障工程勘察质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现就贯彻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应用工程勘察监管云平台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26号)等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勘察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责。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应用工程勘察监管云平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市勘察设计协会在全市岩土工程行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作为政府开展行业监管工作的有效补充,是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市勘察设计协会成立“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市岩土工程领域的行业自律工作机构,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服务工作;撤销“青岛市工程勘察市场自律工作委员会”,将其职能归并到“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在市勘察设计协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全市工程勘察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同时,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和评优宣优,引导全行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自我管理水平,实现“以自律促进步”,推动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行业管理体系,促进全市岩土工程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动态监管,保障工程勘察质量
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自2019年6月3日起,“青岛市工程勘察监管云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云平台”)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投入应用,作为行业自律的重要手段,实现勘察外业动态监管、土工试验过程监管的目标。
(一)加强勘察外业监管。
自2019年6月3日起,全市所有承担在建工程勘察项目的实施单位,均应严格按照“云平台”的要求上传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化手段对全市工程勘察质量的动态监管。
在外业实施过程中,勘察单位应将项目基本信息、场区照片、安全技术交底信息等数据信息即时上传“云平台”;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报告审查时,应对“云平台”的上传信息与提交勘察报告的一致性进行审查。
(二)加强土工试验室监管。
试样进入试验室后,勘察单位应按要求将试验委托单、样品照片、试验数据报告等有关信息上传“云平台”(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一);鼓励土工试验室建立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对土工试验实现全过程监控。
(三)推动勘察内外业一体化。
内外业一体化是勘察行业信息化标准化的重要举措,采用工程勘察现场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可以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内业重复录入,提升内业资料成图效率。按照行业发展需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引导、推广勘察单位建立工程勘察现场数据采集信息系统,推动勘察单位加快实现工程勘察内外业一体化。
三、强化措施保障,确保行业自律持续有效开展
(一)加强行业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全市勘察单位宣贯学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和技术交流,引导勘察单位建立内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勘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积极组织自律检查,协助政府监管。
认真做好“云平台”的系统维护和信息采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工程勘察领域的质量检查和自律检查活动,及时编制形成全市工程勘察质量信息报告,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监管。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众监督。
完善“云平台”监管等自律信息上报机制,探索建立行业自律黑名单制度,建立行业自律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依规在行业内部和社会媒体进行公开发布,充分发挥行业自我监督和社会公开监督的作用。
(四)严格自律失信惩戒,推动规范有序发展。
在行业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协会应按照行业自律的有关要求采取行业内部处置措施,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依据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提出诚信扣分意见;对不接受行业自律管理,或问题较为严重的,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之规定,依法依规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