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察、设计企业办理
合同备案变更办理地点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有关要求,从2015年10月15日起,建设地点在市内三区的勘察设计项目及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备案办理地点由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变更至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三楼市城乡建设委11号窗口,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联系电话85916562。
企业可登录“青岛勘察设计信息网”(http://www.qdkcs.com),在“办事指南”栏目查阅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管理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