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办〔2017〕5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保税港区、高新区管委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成贵铁路七扇岩隧道建设工程“5·2”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鲁安办函字〔2017〕2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请各区市、各行业部门迅速将本通报转发至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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