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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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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鲁人考函〔2013〕1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11日至14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