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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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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8 / 19
点击次数: 312
关于报送8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3年8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新增单位可电话联系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分配统计编号事宜。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8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2年12月20日到2013年8月19日(代表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的数据)。各单位须在8月20日至24日期间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各单位报送的邮件和附件(Word格式)的名称应为“统计编号-报送月份”,例如统计编号为n的单位报送的8月份统计数据文件名称应为“n-8.doc”。同时,各单位在报送统计数据前要认真进行自查审核,由统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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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8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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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为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建设工程勘察资质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须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涵盖所有专业类别,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涵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三类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取得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不需单独申请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二、新《标准》有关内容解释    (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新《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是指按照“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要求,不考核其是否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人员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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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8 / 16
点击次数: 28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21日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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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8 / 09
点击次数: 226
转: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关于报送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施工图审查项目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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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8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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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宣贯会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做好新旧勘察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决定在济南召开《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宣贯会议。  请各参会企业于8月5日前发送报名回执电子版至qdkcsjhy@163.com,由我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      一、参会人员  持有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负责资质管理的人员,每个单位至少派1人参加。      二、培训内容  1.《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修订的原则、主要内容、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2.《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关指标的考核、申报材料要求等;  3.过渡期的有关规定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8月11日下午报到,8月12日开会,会期一天。  会议地点:山东法官学院6号楼(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电话:0531-86323810)。食宿自理。      省住建厅联系人:孙淦 田真真,联系电话0531-87087228    市城乡建设委联系人:刘蕾,联系电话:0532-85916568。  附件:1、报名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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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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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3年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报送情况通报如下:我市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提报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提报数据符合规定。虽经催报,但仍有少数单位未按时报送,名单详见附件,我处按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理。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诚信记录按规定扣减相应分数,并给予通报批评。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及时改正不良行为。联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特此通报。附件:逾期未报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逾期未报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处理意见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192-青岛汇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212-青岛中源电力电气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802-青岛圣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803-青岛普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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