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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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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统计季报未上报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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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点击次数: 212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统计的内容摘录          1999年4月3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第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和信用档案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注册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三)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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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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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勘察设计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不及时报送勘察设计统计资料的十家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月17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11会议室(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奥帆基地附近,海信广场东侧,办公楼上写有“城投集团”)。        三、参会人员:十家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这十家单位包括: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隔而固(青岛)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岛福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汉唐集成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和成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科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鲁源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通利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国电蓝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四、会议内容:传达山东省住建厅《关于2012年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对2012年第二、第三季度山东省勘察设计统计季报未上报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就勘察设计统计工作法规政策进行培训;听取十家单位对于统计工作的整改意见。        五、其他:请十家单位落实参会人员姓名、职务,将参会回执加盖公章后在1月16日16:00之前传真到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       传真号码:85739955。  联系电话: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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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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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2012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季报的通知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据统计,截止1月16日9:00,仍有少数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2年第四季度季报数据。现将催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月16日17:00之前补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由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设置方面的原因,季报过期后将无法补报。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三、省住建厅近期已书面通知,加强对统计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望各单位引起重视。四、关于“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使用问题可查询帮助系统,或致电软件编制单位北京信源资讯公司,联系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或致电山东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31-87922554,87087228。关于软件的购买和升级问题,可以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7087222。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附:截止1月16日未报送2012年第四季度季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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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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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二注册期必修课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及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定于2013年1月11日至14日举办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培训人员:        注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未达到国家规定学时要求的、已参加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名单见附件二)。二、培训时间:1月11日下午报到,12日至14日培训。三、培训地点:济南市胜利石油大厦(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556号)四、有关费用:        1、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240元/人.天;        2、培训资料费元440元/人。五、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须统一在注册中心网(www.ljzc.net)上报名。未报名且确需参加培训学习者,经注册中心许可并登记后,可先到培训点报名学习,培训结束后,再在注册中心网站上补报名。        2、注册城市规划师在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期间,同时进行选修课自学课程的学习。必修课培训结束时,颁发选修课结业证书。        3、参加培训学员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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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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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二注册期必修课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及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执业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定于2013年1月12日至15日举办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第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培训人员:        注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底以前到期的、未达到国家规定学时要求的、已参加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名单见附件二)。二、培训时间:1月12日报到,13日至15日培训。三、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四、有关费用:        1、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240元/人.天;        2、培训资料费440元/人。五、注意事项:        1、培训学员须统一在注册中心网(www.ljzc.net)上报名。未报名且确需参加培训学习者,经注册中心许可并登记后,可先到培训点报名学习,培训结束后,再在注册中心网站上补报名。        2、注册城市规划师在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期间,同时进行选修课自学课程的学习。培训结束时,颁发必修和选修课结业证书。        3、参加培训学员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报到时间及地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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