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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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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7月25日9:00,仍有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7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7月25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附件:截止7月25日未报送7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截止7月25日未报送7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5-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17-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4-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45-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8-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青岛万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8-胶南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4-山东意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0-青建集团股份公司132-青岛志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46-青岛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4-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57-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158-青岛日商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