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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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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七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鲁建执注字〔2015〕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 (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印发〈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之七)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咨询我省注册结构工程师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研究论证,制定了《山东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七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现予以发布。附件:山东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七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5年2月13日山东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七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关于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做好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印发〈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之七)教学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注册结构工程师第六注册期继续教育培训方案如下:一、培训目的 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旨在使其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发展的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结构设计技术、经济、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动态,使结构工程师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以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技术、艺术素质和执业能力,确保工程设计的安全可靠及公众的安全、健康。二、培训学时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为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三、培训方式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采取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学习合格颁发结业证书。选修课采取网络、自学等方式完成规定的选修课内容学习。四、培训内容必修课:(一)职业结构工程师业务指南(二)建筑结构优化设计(三)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四)岩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