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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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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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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4月25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4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4月25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附件:截止4月25日未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截止4月25日未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5-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11-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17-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1-青岛海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4-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4-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65-青岛华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5-青岛钢铁集团设计院78-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9-青岛胶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97-胶南市规划设计院99-青岛立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4-山东意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2-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116-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