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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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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5 / 09
点击次数: 502
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自2010年4月启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以下简称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工作至今已经三年,我市第一批三专业注册工程师即将注册期满,根据省住建厅注册中心《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执注字[2013]2号)要求,为确保延续注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明确变更注册办理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三专业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有效期满需延续注册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三专业注册工程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应当在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原注册有效期届满半年以内的,可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二、在三专业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前申请延续注册的,可暂不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注册程序同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报流程。    四、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相对应的申报数据电子文档。    (一)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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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5 / 02
点击次数: 294
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 各勘察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的要求,请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附件2格式将本企业资质情况填写完整并核实无误后,于2013年5月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85739955@163.com。      联系电话:85916568。    附件:    1. 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     2.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3. 填表说明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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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4 / 27
点击次数: 383
关于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3年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报送情况通报如下:我市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提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提报数据符合规定。虽经催报,但仍有少数单位未按时报送,名单详见附件,我处按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理。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诚信记录按规定扣减相应分数,并给予通报批评。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及时改正不良行为。    联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特此通报。    附件:逾期未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逾期未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处理意见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5分,通报批评。192-青岛汇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5分,通报批评。212-青岛中源电力电气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802-青岛圣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803-青岛普天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10分,通报批评。517-华优建筑设计院-诚信记录扣5分,通报批评。522-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诚信记录扣5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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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4 / 27
点击次数: 444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 岛 市 规 划 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建筑空调设施设置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3〕38号 各开发建设单位、各建筑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为解决空调设置不规范、不统一和对建筑质量影响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建建筑空调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对投入使用后可能具有空调设置需求的建筑及其内部的区域,均应设置空调设施或预留设置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空调室外机基座设置必须安全、隐蔽、美观,对建筑正立面上设置的空调外机要有隐藏措施,相关措施应做到科学、适用、长效。    二、空调室内机的安装设置条件应符合当地的生产生活习惯。空调室外机设置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畅地向室外排放空气和自室外吸入空气;2.在排出空气一侧不应有遮挡物;3.应为室外机安装和维护提供方便操作的条件;4.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形成热污染。空调设施或预留设置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应同时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筑和暖通专业应做好协调。    三、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设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进行空调设施设置设计,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将设置空调设施或预留设置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做为必须审查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各级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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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4 / 25
点击次数: 410
关于催报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4月25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4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4月25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附件:截止4月25日未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截止4月25日未报送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5-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11-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17-青岛雍达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8-青岛平度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1-青岛海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34-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44-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65-青岛华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5-青岛钢铁集团设计院78-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9-青岛胶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97-胶南市规划设计院99-青岛立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04-山东意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2-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116-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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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 / 0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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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4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3年4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新增单位可电话联系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分配统计编号事宜。    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4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2年12月20日到2013年4月19日(代表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4月30日的数据)。各单位须在4月20日至24日期间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    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要在邮件发送设置中选择要求“已读回执”,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发送成功的确认方式为邮件回执。各单位报送...
强条
体系
Kc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