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
>
行业新闻 NEWS INFORMATION
热点资讯 / HOT INFORMATION More
最新资讯 / NEW INFORMATION More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More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8950272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30
点击次数: 1173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  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  1.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其中,各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应根据其前三年半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2.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审查机构数量确定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进行测算(确有必要时,可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审查机构布局)。完成测算后请于2013年8月30目前将测算表(见附件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  3.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部令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开展审查机构确定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审查机构名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在符合部令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细化审查机构确定标准。  4.申请审查机构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审查人员从业经历、业绩、执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以及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本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等材料。如申请单位为事业法人单位,无法出具事业编制审查人员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5.申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其主导专业划分参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27
点击次数: 1001
招 标 公 告项目名称:青岛金涌热电有限公司75t/h锅炉改造项目设计(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青岛莱西市姜山镇青岛昌阳工业园(泰光路256号)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2950万元;招标内容造价:2950万元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西发改核【2011】15号*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青岛金涌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25
点击次数: 631
关于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经研究,定于12月27日下午14:00召开青岛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市城乡建设委801会议室(澳门路121号甲)。    二、参会人员: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主管处室(科室)负责人、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同志。    三、会议议程:1、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分别汇报2013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打算。2、座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令)、住建部贯彻文件、省住建厅贯彻文件在我市的贯彻工作。3、座谈勘察设计管理的其他工作。四、其他参会人员名单请在12月26日下班前电话反馈。联系人:梅学彬,联系电话:85739955。  2013年12月25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25
点击次数: 521
关于催报12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12月25日9:00,仍有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送12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2月25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附件:截止12月25日未报送12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2013年12月25日附件:截止12月25日未报送12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11-青岛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备注:邮件为空的)23-青岛纬测地理信息有限公司42-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56-青岛科技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63-青岛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7-青岛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1-青岛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2-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78-青岛润水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9-青岛开源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1-青岛绿韵市政园林集团...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23
点击次数: 591
附件· 《13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征订单回执.doc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 / 12 / 20
点击次数: 499
关于报送12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3年12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新增单位可电话联系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分配统计编号事宜。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12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2年12月20日到2013年12月19日(代表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的数据,即全年的数据)。各单位须在12月20日至24日期间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各单位报送的邮件和附件(Word格式)的名称应为“统计编号-报送月份”,例如统计编号为n的单位报送的12月份统计数据文件名称应为“n-12.doc”。同时,各单位在报送统计数据前要认真进行自查审核,由统计负责...
强条
体系
Kcs.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