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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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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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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5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实现“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宏伟目标,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承担着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勘察设计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勘察设计工作的前提。勘察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是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没有好的勘察设计文件,就不可能有高品质的建设成果,勘察设计工作对工程质量、功能、造价、使用年限等有着重大影响。勘察设计队伍是勘察设计质量的基础,合理的取费和工期是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保障。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工作,坚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本着对企业、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合理的费用,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合理的工作周期和其他保障,严禁强迫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勘察设计工作程序和标准规范开展业务。二、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质量质量是勘察设计工作的生命线。各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水平,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要加强单位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包括质量责任制在内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不得压价竞争,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压缩合理工期,要为设计人员提高设计质量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对于建设单位强制压价、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行为,要自觉抵制,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要按照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适应新形势下提速增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