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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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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09 / 16
点击次数: 1652
转发:关于举办“采光设计标准宣贯会及绿色建筑技术应用”讲座的通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4.0.1、4.0.2、4.0.4、4.0.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同时作为建筑设计通用标准之一,也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所依据的重要评价标准。    近期,围绕新标准强条对房间采光系数的设计要求产生很多技术性问题,涉及到方案调改、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诸多方面,是目前设计工作中重点难题之一。    为让我市设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掌握采光设计新标准、顺利解决相关技术难题、提高建筑采光设计水平及审查水平,特举办此次宣贯会及技术应用讲座。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9月 19日(星期五)9:00-17:3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四号门)中国海洋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海洋世界三楼 多功能厅(公交1、25、220、221、225、307、367路)    三、讲座内容:《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原理解读和设计方法,采光设计在建筑设计中难点问题解析,绿色建筑原理及设计、评审要点。    四、主讲专家:    林若慈:国家《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研究员,长期从事采光、照明方面国家标准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刘启耀:建筑采光及绿色建筑设计专家,国标《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在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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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09 / 16
点击次数: 945
关于尽快提报《设计企业BIM调查问卷》的通知各工程设计单位:    日前,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设计企业BIM技术应用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就BIM技术在我市工程设计企业的应用现状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活动,为今后组织相关技术推广培训活动提供基础信息,凡我市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均应积极参加。请至今未提交问卷的设计单位尽快组织认真填报,于9月20日前将问卷反馈至协会公用电子邮箱: qdkcsj0532@163.com。    联系人:潘贵成,联系电话:13963958181,88950272。       附:《青岛市设计企业BIM调查问卷》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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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09 / 04
点击次数: 1325
转发:关于召开国标《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宣讲研讨会的通知附件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 / 09 / 04
点击次数: 1274
转发:关于对《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附件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 / 09 / 01
点击次数: 1746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竞赛的通知》的通知各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方案竞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本次活动。有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30日16:30前报青岛市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110室。联系人:许萌        电话:85931913  通知链接:             http://www.sdkcs.com/cms/www/generalnews/2814537620888.cgp         http://www.sdkcs.com/cms/www/generalnews/2818553722030.cgp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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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08 / 29
点击次数: 2325
关于加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通知 青建办字[2014]72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规定,“工程勘察项目中的工程钻探、凿井业务需要分包时,应由承揽该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对整个工程勘察项目负总责”。目前,我市具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只有三家(名单详见附件),勘察劳务企业数量还不能满足我市工程勘察行业的发展需要。因此,我市需要尽快培育工程勘察劳务企业,并逐步规范勘察市场秩序。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现行《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依法成立勘察劳务企业、申办勘察劳务资质,开展相关业务,支持劳务企业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鼓励我市没有勘察劳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依法申请勘察劳务资质增项;鼓励工程勘察单位自带劳务工人,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开展工程钻探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办勘察劳务资质;鼓励外地具有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在我市办理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开展勘察劳务工作。三、申办勘察劳务资质的标准、办理程序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3]86号)和相关配套文件执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没有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勘察劳务工作。各单位要加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申请,并加强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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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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