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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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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8 / 04
点击次数: 229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莱西市济南路中学新建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莱西市济南路北、香港路西、烟台路东、国道309南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项目总投资: 11393.30  万元;工程造价:      /       万元结构形式:     /     ;工程类别:            /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为189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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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30
点击次数: 259
关于举办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三注册期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鲁建执注函[2015]148号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城市规划执业资格制度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定于8月7日至13日举办注册城市规划师第三注册期继续教育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未达到国家规定学时要求的、已在中心网站(www.ljzc.net)上报名的注册城市规划师(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二、培训内容:1、城市空间理论2、当前城市规划关注的几个问题、城市规划督察制度概说3、城市交通规划4、新城市主义案例分析三、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地点:山东泰山新合作国际酒店(山东泰安肥城市新城路069号)培训时间:8月7日报到,8日至13日培训。宾馆联系电话:0538-3386666 注册中心电话:0531-87087272;执业师专业书店电话:0531-87087261、87034325;注册中心网址:www.ljzc.net 。四、注意事项:1、参训学员需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有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将进行学习考勤;培训结束时进行培训测试。凡考勤登记和培训测试一个方面不合格者,则视为培训学习不合格。2、凡未在注册中心网上报名及通知名单中未列入者,未经(培训班会务组)许可、备案,不得参加。3、参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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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8
点击次数: 309
关于举办2015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          设工程)》解读与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为帮助各单位了解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有关规定及具体内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特邀请行业内的权威专家,决定举办“2015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解读与应用培训班”。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房屋建筑与专业建设工程开发商(甲方)及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单位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修编背景、适用范围介绍及条款内容、权限划分等正确释意;    2、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与(GF-200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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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7
点击次数: 303
关于抓紧报送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5年7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本市新增勘察设计单位应先行办理资质备案(联系电话:85931915,85916568),然后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通知的时间开始报送月报(详见附件1——须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未列入附件1的单位暂不必报送)。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6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7月19日(代表2015年1月初到2015年7月末的数据),一定注意不要累计2014年度的数据,从2015年重新开始统计、累计。各单位须在7月30日前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填写)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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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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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2015]10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申请换证。  三、已取得二级及以下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在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可按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升级。  四、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换领工程设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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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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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通知各有关设计单位:    市文物局将组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请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评审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7月23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号楼甲)101房间,由我处统一报市文物局(相关申报资料请登录山东文博网下载)。联系电话:85931915附件:市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申报单位及评审材料的函》                                                          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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