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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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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 / 03 / 30
点击次数: 180
各勘察设计单位: 资质证书副本已加盖 “二○一六年度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请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年4月2日至4月3日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G1号楼甲101室)领取。                           联系电话:85931915  2018年3月30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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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3 / 23
点击次数: 285
各勘察设计单位:现将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申报、评选2018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优秀QC小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4月10日之前报送至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110室。通知链接:http://www.sdkcsj.org/show-14-402-1.html联系电话:85931913                                                     年3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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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3 / 21
点击次数: 182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8年3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本市新增勘察设计单位应先行办理资质备案(联系电话:85931915,85916568),然后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通知的时间开始报送月报(详见附件1——须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未列入附件1的单位暂不必报送)。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3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7年12月20日到2018年3月19日(代表2018年1月初到2018年3月末的数据),一定注意不要累计2017年度的数据,从2018年重新开始统计、累计。各单位须在3月30日前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填写)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各单位报送的邮件和附件(Word格式)的名称应为“统计编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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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3 / 21
点击次数: 232
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山东省勘察设计与抗震设防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http://www.sdjs.gov.cn/)要求,省内受检单位在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中结论为合格的,在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2017年度山东省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为给各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方便,我们将统一收集资质证书副本,统一到省住建厅加盖市场监督检查合格专用章。一、证书副本上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27日地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101室)二、注意事项1.资质证书信息发生变化未到市勘察设计协会备案的单位,请将证书正、副本分别缩印到A4纸上一同备案。2.统一收取证书到省厅盖章大约需要4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投标等请单位留出需要的证书。3.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青岛市勘察设计信息网通知。错过本次统一盖章的单位,自行到省厅盖章。                                                                2018年3月20日附件通知公告转发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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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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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据统计,截止2018年3月19日10:00,仍有少数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报送2017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数据,以及已经上报的单位数据有。现将催报以及修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上报通道已临时打开,截止3月20日晚十二点,请在此之前补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二、经过审核发现部分单位数据报送有误,问题较多,详细问题请参照附件中红色标注,认真严查本单位数据是否还有其他错误,请在3月20日前自行系统修改上报,或者在附件红色标注处修改后将电子版发送青岛市建委规划设计处,邮箱:85785829@163.com。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四、省住建厅已书面通知,要求加强对统计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五、关于“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使用问题可查询帮助系统,致电山东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31-87080867,87087228;或致电软件编制单位北京信源资讯公司,联系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或关于软件的购买和升级问题,可以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7087222,87087220。特此通知。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联系电话:13280889933。附件一:截止2月6日未报送2017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数据的单位名单附件二:2017年工程勘察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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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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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工程排烟气道系统的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工程排烟气道系统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排烟气道系统设计管理  新建住宅工程排烟气道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设计图纸应明确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选用的标准图集名称。  二、加强排烟气道系统产品采购管理  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产品采购应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采购,采购合同应明确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规格型号,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加强排烟气道系统产品进场质量管理  (一)产品经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产品进场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委托的项目总监应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形成完整的进场验收记录,经联合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联合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产品合格证明、系统通风性能检验报告;检查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中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小时。  2.检查排烟气道外观、标志、尺寸偏差、壁厚、排气构造等。  3.检查防火止回阀标志牌、外观质量、严密性能等。  (二)设计要求需进行进场检测的项目,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排烟气道管体、防火止回阀等产品进场后,对设计选用标准图集要求需进行进场检测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加强现场施工安装质量管理  排烟气道系统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安装,监理单位应加强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确保安装质量。安装完成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进行防串烟、防倒灌性能检测等。  五、加强排烟气道系统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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