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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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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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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规程宣贯培训的通知 各建筑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规程宣贯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本期报名已经结束,现对需参加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摸底报名,报名要求每单位不超过两名。培训时间待定。请各建筑设计单位于1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回执发至邮箱xhjszxb@163.com,联系人:吕邕江。联系电话:85931913。                                                                               2014-11-27      关于组织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规程宣贯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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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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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行中国”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培训会(青岛)活动授课课件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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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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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4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具体工作,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二、我部依照《条例》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不再进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并对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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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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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11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11月25日9:00,仍有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11月份月报数据。现将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1月25日17:00之前补报经济形势月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各有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和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等工作挂钩。  特此通知。  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附件:截止11月25日未按要求报送1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截止11月25未按要求报送11份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单位名单 企业统计编号-企业名称16-青岛金日勘察测绘有限公司30-青岛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5-青岛沿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0-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58-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66-青岛筑原建筑设计事务所72-青岛翔远市政设计有限公司81-青岛绿韵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85-青岛万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0-青岛新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97-胶南市规划设计院99-青岛立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24-青岛建设装饰集团有限公司131-青岛天诚装饰工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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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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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建办字〔2014〕89号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类企业:近期,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厂加工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姜异康做了重要批示,郭树清省长带领有关部门和人员亲赴现场进行处置。省政府办公厅立即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法[2014]83号),青岛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7”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安办[2014]207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下发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防范建设领域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的思想认识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及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传达学习省、市政府下发有关消防工作的通知,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中有关规定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结合建设领域消防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城乡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未然,切实将通知中的各项要求进行落实,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将消防安全列入本部门、本行业重要工作之中,切实抓好抓实。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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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 / 1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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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局(即墨市规划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下发的 《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吸取事故教训,根据通知要求立即进行隐患排查,严格实行责任制、不留死角,将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规划设计处2014年11月19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山东省潍坊市龙源食品加工厂“11·16”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     2014年11月16日18时47分,潍坊市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加工厂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18人死亡, 1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要立即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火灾亡人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以食品、药品、鞋帽、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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