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
>
行业新闻 NEWS INFORMATION
热点资讯 / HOT INFORMATION More
最新资讯 / NEW INFORMATION More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More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8950272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01 / 21
点击次数: 178
关于对青岛市201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81号号的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市城乡建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选。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表决,共评出青岛市2014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一等奖44项,二等奖76项,三等奖58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结果有疑义,均可向市城乡建委规划设计处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85739955,88950276。附件:青岛市二○一四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01 / 09
点击次数: 102
关于报送1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5年1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新增单位可电话联系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分配统计编号事宜。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1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1月19日(代表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月31日的数据)。各单位须在1月20日至24日期间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各单位报送的邮件和附件(Word格式)的名称应为“统计编号-报送月份”,例如统计编号为*的单位报送的1月份统计数据文件名称应为“*-1.doc”。同时,各单位在报送统计数据前要认真进行自查审核,由统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01 / 14
点击次数: 172
关于催报2014年第四季度勘察设计季报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据统计,截止2015年1月14日9:00,仍有少数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报送2014年第四季度季报数据。现将催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学习文件,在1月14日之前补报数据。逾期不报,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由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设置方面的原因,过期后将无法补报。相关单位以后务必要安排好工作,及时办理。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2号)规定,每个统计年度内第一次有统计方面不良行为记录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未按照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信用档案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和资质管理、年度检查和单位评优相挂钩。    三、省住建厅已书面通知,要求加强对统计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四、关于“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使用问题可查询帮助系统,或致电软件编制单位北京信源资讯公司,联系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或致电山东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31-87087237,87922554,87087228。关于软件的购买和升级问题,可以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7087222,87087220。    特此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01 / 08
点击次数: 149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第二届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师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第二届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有关申报材料请于1月20日16:30前报青岛市宁夏路288号1号楼甲(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110室。联系人:许萌        电话:85931913  通知链接:http://www.sdkcs.com/cms/www/generalnews/2839939224649.cgp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01 / 04
点击次数: 186
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第四季度季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为做好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第四季度季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统计季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二、第四季度统计季报报送时限为在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填报,统计年报报送时限为在2015年2月10日前完成填报,具体指标按《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报送方式为使用“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受春节放假影响,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并加强数据质量把关,尤其要注意年报数据、季报数据和经济形势月报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即同一统计时段内,三者的相关数据应基本一致,不能有大幅度的差距。。三、关于“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使用问题可查询帮助系统,或致电软件编制单位北京信源资讯公司,联系电话:010-88018812,88018813,88018266,88018268;或致电山东省住建厅,联系电话:0531-87922554,87087228。关于软件的购买和升级问题,可以和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7087222。联系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规划设计处,联系电话:85739955。  2015年1月4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 / 12 / 30
点击次数: 88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墨市规划局)勘察设计管理科室,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为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区(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对勘察设计质量、市场秩序的监管相结合,使检查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3号)要求,在“安全生产年”活动结束后,于2015年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设计处”。工作总结应包括检查次数、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等事项。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岁末年初包括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而且正值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各单位要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冬季风干物燥、强风多、气温低等特点,做好防火、防电、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等工作,既要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也要做好外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作业管理。勘察企业要落实好相关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安全生产和现场作业管理的通知》(青建办字〔2014〕14号)等文件的...
强条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