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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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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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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          设工程)》解读与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为帮助各单位了解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有关规定及具体内容,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特邀请行业内的权威专家,决定举办“2015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解读与应用培训班”。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房屋建筑与专业建设工程开发商(甲方)及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单位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修编背景、适用范围介绍及条款内容、权限划分等正确释意;    2、2015版《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与(GF-200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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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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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报送7月份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现就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报送2015年7月份经济形势月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范围是在我市注册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为便于管理,分配每个单位一个统计编号,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详见附件1。本市新增勘察设计单位应先行办理资质备案(联系电话:85931915,85916568),然后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通知的时间开始报送月报(详见附件1——须报送经济形势月报的单位名称和统计编号,未列入附件1的单位暂不必报送)。二、工程勘察设计经济形势月报表按附件3、4执行,勘察设计单位填写附件3,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填写附件4,6月份月报的统计时段为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7月19日(代表2015年1月初到2015年7月末的数据),一定注意不要累计2014年度的数据,从2015年重新开始统计、累计。各单位须在7月30日前报送月报数据。其中,外地入青勘察设计单位只填写以在青分支机构的人员为主承接和完成的经济类数据,不必填写总部的数据;基本情况类数据也是只填写在青分支机构的情况。三、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勘察设计单位填写)或附件4(施工图审查机构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经济形势月报主要指标解释见附件2。勘察设计单位的数据报送方式为填写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85785829@163.com,表格必须是可以编辑的Word格式(后缀为doc)且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3的格式,在表格内处理数据不要用“回车”换行,应设置为自动换行。数据为零的数据项应填写“0”,不得空置或填写其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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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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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2015]10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为做好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简单换证原则分别换领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申请换证。  三、已取得二级及以下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在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可按照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升级。  四、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换领工程设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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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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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通知各有关设计单位:    市文物局将组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请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评审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15年7月23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1号楼甲)101房间,由我处统一报市文物局(相关申报资料请登录山东文博网下载)。联系电话:85931915附件:市文物局《关于组织申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申报单位及评审材料的函》                                                          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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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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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图中心、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关于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通讯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因重新编制印发《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通讯录》需要。现需各单位、企业相关信息(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企业认真填写,并于8月12日17:00前发送至13475422350@163.com。我处进行汇总后,将统一报送至省厅设计处。联系人:赵星              联系电话:85739955                                                                                       勘察设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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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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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山东省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的报名通知》各有关单位:  2013年1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新《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要求“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由于部分单位仍有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的需求,为做好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管理工作,经研究,拟再次举办现场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预计2015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岗位: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  三、报名方式  请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发电子邮件到省勘察质量监督站。邮箱:sdskczjz@163.com,联系人:宋培震、王京,电话:0531-8708721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附件: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报名表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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