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
>
行业新闻 NEWS INFORMATION
热点资讯 / HOT INFORMATION More
最新资讯 / NEW INFORMATION More
联系我们 / CONTACT US More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88950272
青岛市宁夏路288号一号楼甲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20
点击次数: 135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建城字〔2015〕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关于换发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711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办函〔2015〕15号)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市已取得一体化资质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一体化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企业可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2.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按照简单换证原则,凭原一体化资质证书分别换领与原一体化资质相应等级和类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叁级资质证书可换领装饰专项设计乙级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原一体化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提前申请换证。换证后15日内,须分别向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委登记备案。    3.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企业,应持企业换证申请表一式六份和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和所有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称大厅)三楼市城乡建设委5号窗口提交换证申请。勘察设计处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队伍管理处对材料审核同意后,换证申请表加盖市城乡建...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20
点击次数: 166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姜大明  2013年2月2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制定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20
点击次数: 102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统计报表与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各勘察设计单位:    日前,省勘察设计协会下发了关于举办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统计报表与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现转发给各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培训,并请于2015年11月16日17时前将参会回执统一发送到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电子邮箱qdkcsj@163.com,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88950272。     附:关于举办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统计报表与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举办全省勘察设计单位统计报表与会计人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全省2015年度勘察设计单位统计年报、季报的编写及报送工作,提高编报质量;同时为提高会计业务水平,交流勘察设计财务经验,经研究决定举办有关报表编写与会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统计报表常见问题讲解及软件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2、勘察设计行业资质证书延续要求、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3、勘察设计行业最新管理要求和设计新标准修订情况介绍。  4、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管理要求及资质电子申报操作讲解。  5、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建设要求、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12
点击次数: 99
关于转发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征集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庆祝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加强行业、专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管理与技术、理论水平的提升,日前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下发了《关于征集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论文的通知》,确定开展勘察设计优秀论文征集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各勘察设计单位,请各单位按照活动要求,踊跃申报。    参与论文申报的单位,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刘玥,联系电话:88950272,电子信箱:qdkcs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论文申报及单位名称)。 附件: 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征集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论文的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征集山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论文的通知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庆祝山东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30周年,加强行业、专业间的技术交流,促进行业管理与技术、理论水平的提升,根据2015年5月18日协会理事长扩大会议确定的2015年工作计划,确定开展勘察设计优秀论文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09
点击次数: 91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 第29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已经2015年11月2日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郭树清2015年11月5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第二章 政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  (四)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 / 11 / 09
点击次数: 136
关于做好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青岛市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10个月来,得到了各有关单位(本系统纳入考核的范围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专业类资质,建筑行业、市政行业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幕墙、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资质,以及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含外地入青单位)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请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系统运行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勘察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弄清考核的具体办法和系统运行的有关要求。二、根据市政府要求,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现已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办理(详见本网10月12日通知)。本地企业的市内三区项目和外地企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按照合同备案的有关要求在诚信考核管理系统录入项目合同备案信息提交审核,并在大厅现场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后,由主管部门为企业加分;申请外地项目业绩加分的,由企业登录诚信考核管理系统,录入项目信息提交审核后,持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到现场审查确认。地点青岛勘察设计协会102室(勘察)、103室(设计),联系电话分别为88950110、88950292。三、请抓紧时间将审核退回的企业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按照退回“操作记录”中所提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完成后及时提交审核。四、审核通过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发生变化后,请联系工作人员“解锁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联系电话85916554、85766180。五、企业申请良好行为加分、...
强条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