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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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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两个周末共4天,即5月6日、7日、13日、14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附件2)。二、考试成绩管理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2017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三、报考条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本文附件3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2)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