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函。
(二)
勘察设计单位给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的报告(内容包括本企业简介、工程简介及参加本项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单、职称、注册情况)
(三) 请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2.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 参加本项工程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 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注册印模;
(四) 本项工程合同原件(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五) 《青岛市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行业自律公约》一份,
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青岛市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行业自律公约》下载
(六)
《青岛市工程设计市场从业登记手册》及《青岛市设计招标投保备案书》;山东省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鲁承担项目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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